
仁者乐山作品版权登记申请办理由张振雄在福建省版权局及版权登记中心进行作品版权登记(作品版权登记号:闽作登字-2015-F-00006513),仁者乐山作品版权归张振雄所有,按照国家作品版权登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法律保护。
作品名称:仁者乐山
创作日期:2014-01-25
创作类别:美术
作品归属:张振雄
登记日期:2015-05-19
登记号码:闽作登字-2015-F-00006513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规定,
作品版权实行自愿登记。实行作品版权自愿登记制度是为了维护作者或其他
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